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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企业家建言

发布日期:2024-04-24 19:45    点击次数:107

  近日,一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给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董事长兼CEO姚劲波的感谢信,回应了企业家对于破解地方“逐利型执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关切。感谢信称,对姚劲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

  感谢信称,姚劲波提出,严格规范跨区域执法司法的审批流程,罚没款应归中央财政,从根本上破解地方政法机关逐利型执法司法,更好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留置和边控措施,让企业家群体更安全,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加强AI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使用,探索开展AI参与司法调解,辅助法官判案。信中表示,其建议非常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对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证券报记者就此联系了58同城,对方确认了这封感谢信的真实性。

  遏制“逐利型执法”负面影响

  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雨乔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逐利型执法是指执法人员或者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于对个人或部门利益的追求,而采取的违背法律原则和公正原则的执法行为。实践中,较为常见的逐利型执法,是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牟取个人利益,体现为执法人员的个体腐败。然而,更为隐蔽且较为复杂的逐利型执法,是少数地方或部门将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作为追逐目标,将执法作为牟取利益的手段。“逐利型执法是行政权力的滥用与异化,不仅与行政处罚的立法目的相悖离,还会损害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与执法风气,破坏营商环境,严重破坏市场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发展。”

  “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逐利型执法危害最大的莫过于民营企业。”王雨乔告诉记者,民营企业一旦遭遇逐利型执法,可能面临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在一些逐利型执法案件中,执法机关采取非法和超范围扣押、查封、冻结、涉案企业财产的行为的措施,直接切断企业自身的资金周转,最终导致企业停业、关闭和员工失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加快推进

  如今,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正在提速。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4月17日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组织召开了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下一步将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建好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形成收集、办理、反馈、跟踪问效的工作合力和落实闭环;持续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好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场会。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民营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重点领域指标走势向好,工业生产增速加快;民间投资潜力持续释放,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长0.5%;民营企业外贸增速明显快于整体水平,一季度以人民币计价的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0.7%,比整体进出口增速快5.7个百分点,所占比重达54.3%。

  王雨乔表示,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促进与保障。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不仅是国家对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可,更是对民营经济未来发展的有力保障。相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将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助力民营经济实现更加稳健、可持续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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